近来,16届10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区域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布告》清晰,除履行紧急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助、应急抢险机械外,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
“非路途移动机械”通常指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口作业机械、林业园林机械、渔业机械、机场地勤服务机械等机械,包含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开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
2018年12月24日原《布告》初次印发施行,并于2020年7月16日修订。修订施行以来,广州市施工机械冒黑烟次数显着削减,刊出筛选国二及以下高排放机械1600余台,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约800吨,有实际效果的削减了广州非路途移动机械污染排放;2024年广州市二氧化氮均匀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照2019年下降约40%。
与原《布告》比较,此次修正最大的改变便是将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制止运用区域扩展至全市。记者发现,新修订的《布告》中有规则的禁用区域由原《布告》的 “越秀、海珠、荔湾、银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区悉数行政区域,南沙、从化、增城区城市建成区”扩展至全市规模。
此外,新修订的《布告》对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确定愈加严厉。“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的确定规范在沿袭原《布告》中“安装有燃油发动机,且发动机在出厂设计时达不到国Ⅲ排放规范,或许运用的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不知去向的一起,新增“排气烟度超越《非路途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所规则Ⅲ类限值的非路途移动机械”这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