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大路655号嘉顿新天地大厦11楼、14楼
经查,你单坐落2024年9月9日被长沙市民政局做出了吊销挂号的行政处罚(长民公送字〔2024〕2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议依法刊出你单位持有的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人社民76,与之有关的证章报废。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许可刊出决议。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收取《行政许可刊出决议书》,逾期不收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议,能够自收到本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长沙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收到本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行政机关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01室